社会:吐之而后快
家乐福败了,沃尔玛胜了,张朝阳疯了
———————————本文是否被和谐与张朝阳老大心情无关,特此说明———————————
今天在网上看到家乐福主页被黑。同时,家乐福的官方声明也出来了,称支持北京奥运,从来没有支持过藏D。我再一次的感到无奈和悲哀,一股没有自己判断力的力量,冲击了国内零售市场的格局。
更为讽刺的是,搜狐BOSS张朝阳居然跳出来支持抵制法国?而且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女士可以不用对LV包那么痴狂啊, 中国企业生产的包有同样的质量, 要看透带个法国包感到体面的那点可怜的虚荣心”那我只能跟张老大说,你可以不用开宝马X3、路虎揽胜和奔驰,不用买价值2000万的Sunseeker Manhattan,你可以买国货嘛!上海造船厂早就能造百万吨级的油轮了,您来几艘?
我的观点是沃尔玛策划了本次活动,并且是美国政府授意了这次行动。而且此观点也已经在一位与沃尔玛有过接触的朋友那里获得证实。
美国政府多年来支持台D、藏D、疆D,策划了D赖逃亡的闹剧,并且还对其进行多次接见。在奥运期间,藏D组织喧嚣尘上,美国害怕影响到他的在华利益,已经惶惶不可终日。而沃尔玛公司决策层审时度势,利用当下愤青心理,抛出了一个所谓“家乐福集团支持D赖”的观点,并且引申出一个“买法国货、去法国超市就是卖国,就是汉奸”的荒唐观点。
其言辞激烈,咄咄逼人,用一片看似民族大义,实则用心险恶的舆论,成功的击败了家乐福,至少在奥运之年,成功的使家乐福败给了沃尔玛。而民众反法热情空前高涨,高涨到已经忽略了美国才是藏D,才是D赖的最大后台这个事实。
不过沃尔玛没有想到的事,是华人的情绪已经接近临界点,今天全国各地发生了若干起针对家乐福的暴力事件,并且有别有用心的人抛出更为险恶的说法,称“某家乐福高管说只要降价,中国人就会继续蜂拥而至”。我个人认为,家乐福都到了目前这种情况了,不是靠降价就能挽回的。说这话的,在家乐福肯定只是个普通员工一级的,拿这种鸡鸣狗盗之徒的言论来代表整个家乐福,似乎站不住脚吧,还望各位热血青年三思而后行。
另外,还有小部分人,在这次事件中充分暴露出丑陋的小市民心理,抱着一种看热闹,捡便宜的态度,鄙人以为,这种态度还不如冲动的愤青们。
中国自1919年的五四运动就开始抵制日货,至今已经快一个世纪了,而结果呢?满大街照样跑的是丰田本田铃木五十铃,大街上照样是吉野家面爱面,颇为讽刺的是,对于80、90后的人们来说,“哈日”已经成了一种文化!!!
而日货还没抵制完,又开始嚷嚷着抵制法国货。真不是我瞧不起中国老百姓,法国货你一天能用上1、2件,你生活已经算不错了。众所周知,法国出口的多是高新技术产品以及时尚和奢侈用品,而老百姓日常最常见的,也就是标致的汽车,雪铁龙的汽车,还有法国大面包和西点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给你抵制?香奈儿5号?LV?或者是贵的吓死人依云水?不是我瞧不起您,您想抵制,您抵制的着么?
这些嚷嚷着抵制的人,大部分是一些低收入人群,不错,包括我在内,不然我怎么有发言权呢?而那些天天用法国货的那些所谓白领,他会关心咱们今天抵制日货,明天抵制法国货么?虽然他们也很爱国,也很热血,但是他们看待问题更加理性,就不会被沃尔玛之流算计。
再说到一些人大言不惭的一个经济问题:他们称“家乐福倒闭了不要紧”!里面的中国员工可以去别的超市就业,家乐福的市场会被国内零售业填充,中国经销商们也会找到新的客户而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我只能给予这样的回应:幼稚!无知!傻B!
首先,家乐福从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到现在这种规模,不断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开到了100余家分店,总共用了13年。中国可能在13年内再造一个有100家店家乐福吗?不能!即使是可能的,那这13年里,这些员工怎么办?这些员工的孩子和父母怎么办?靠政府养还是靠你们这帮愤青们养?
别说什么国内也有大型超市,也有地方收员工,也有地方收产品。可能吗?找工作不需要时间么?找商场不需要时间吗?在这期间,家乐福员工及其家属,还有靠为家乐福供货生存着的小工厂及其员工还有他们的家属,要怎么生活?靠政府养还是靠你们这帮愤青们养?
好了,别再说什么牛B的豪言壮语了,你们不是张朝阳,他说他不买LV他就可以不买,你们不买LV你们还是会去向往。踏踏实实干好自己的事,等中国真正牛B到赶跑任何一个企业我们的国人依然吃喝不愁的时候再来谈什么抵制吧。
艳照门让北京警方语无伦次
法制晚报2月20日报道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传播这些图片,百度日前被点名批评。据悉,包括北京警方在内的全国各地警方,均已开始对网络上的“艳照门”图片进行全面清查。
国内警方开始清查“艳照”
日前,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会议,就“艳照门”事件进行评议。百度网因传播相关照片,被点名批评。为此,评议会责成百度网通过媒体就其造成的危害向社会公开道歉。
记者了解到,数百张“艳照”上网后,包括北京警方在内的全国各地警方,均已开始对网络上的“艳照”进行全面清查,并关闭刊登这些照片的网页。
老鸟评论:百度属于搜索引擎,结果都是由用户搜索产生的,而且图片均由其他网站发布,为什么要拉百度出来挨踹?是为了“正视听”还是单纯的“吓唬人”???
赠“艳照”超200张将获刑
记者经过网上搜索后发现,目前,无论是在百度、谷歌等大型网站,还是一些小型的论坛上,已极难找到不做任何处理的“艳照原图”。于是,个别市民便从朋友处“借阅”照片观看。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民警上午明确表示,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或将图片挂到博客、论坛上,都涉嫌违法。警方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传播者的责任,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聊天室、论坛、OICQ、电子邮件等方式,传播属于淫秽图片的“艳照”200张以上,或传播到网上使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的,传播者将被追究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刑事责任。
老鸟评论:
第一,现在几乎所有聊天室都传不了图片,警方的素质需要与时俱进了!
第二,现在不叫OICQ,叫QQ了。当年腾讯因为侵权被告才改的名,看来警方还是喜欢侵权的?
第三,传播淫图不应以数量定罪。我传100张给个60岁老头,可能什么事没有,我传10张给个20多岁小青年,这后果是一样的么?
明知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仍为其提供通讯传输通道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老鸟评论:那网通、电信、铁通得罚多少钱?差点忘了,腾讯呢……
“艳照”打上马赛克不算淫图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民警告诉记者,所谓淫秽图片,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图片。那些已经在隐私部位作出马赛克处理的照片,不属于淫秽照片。
老鸟评论:马赛克很含糊,多大?多重?打在什么位置?打多大范围?这是警方应有的精确态度吗?
据悉,“艳照门”事件中被曝光出的照片,总数远远超过200张。如果直接打包将“艳照原图”全部发送,显然已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
也议孕妇之死:媒体,你凭什么毁掉别人的一生?
最近看了太多太多关于“产妇难产丈夫拒绝签字致死”的相关新闻报道,很是疑惑。特发此文,理理思绪。另:最近很忙,没空参与辩论,望各位见仁见智,切莫与在下争口舌之快。
关于孕妇之死
医院表示:是肖志军拒绝签字所致。
肖志军表示:是医院“谋杀”了妻子。
根据目前的资料,肖志军与死者并无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医院以肖志军拒绝签字,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中“患者家属未签字则不能进行手术”的规定,对“强行手术”造成实质意义上的侵害及后果进行了规避,没有对死者进行剖腹产手术,所以医院应负担大部分的责任。
而死者的男友肖志军,在当时紧急情况下,已丧失对事态发展的判断能力,属于过失造成女友死亡,应负次要责任。
而目前的舆论大环境,完全偏向了医院一方,对肖志军的拒签表示出极大的愤慨,早已上升到人身攻击;而医院的不作为则没有多少人关注,无疑我们又被舆论误导了一次。
关于制度问题
根据我国医疗部门的相关规定,患者家属在手术风险书上拒绝签字则为放弃治疗,医院是不可以强行手术的。如照此推论,肖志军的行为是“合法”的导致了其女友的死亡。而宪法中对公民的权益作出的解释中,任何人都无法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存权。这样一来,医疗部门的规定就与宪法造成了冲突,而谁服从谁又何须解释?在我国,“内部规定”漠视人权、漠视相关法律早已成为民众“见怪不怪”的事情。大到银行,小到饭馆,从午休时间银行窗口的值班制度到饭馆里所谓“禁止自带酒水”,都体现了这种怪现状在中国的横行。
关于媒体报道
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这一点毋庸置疑。
而在这个“孕妇之死”的事件中,我们丝毫没有看到媒体对一名弱势者的隐私保护——无论是肖志军的容貌声音,还是姓名、籍贯、出身,都被详尽报道。没有依据惯例采用马赛克遮挡、化名等保护当事人隐私的行为。如按医疗系统规定,肖志军拒绝签字属于放弃治疗,这种行为是允许的,而刑法中也没有对肖志军的行为进行有罪认定,按照我国宪法,当事人肖志军是理应受到保护的。媒体不能因为拼抢收视率、点击率,就没有一点职业道德的把这个无知的人推到社会的对立面任人刁难。试问这些报道者,肖志军在你们这番争论之后如何生活?如何就业、成家?他将面对怎样的社会舆论压力?他的亲戚朋友等又会受到什么样的骚扰??
媒体已经变质了。
人性化规定很没人性

漫画/王云涛
“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不租,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可疑人员不租……”即日起,警方将按照“五不租”的条件检查全市出租房,对不负责任的出租房主将依法进行处罚。
昨日,北京市关于租房的新规定甫一出炉,网上旋即炸开了锅,不少网友质疑“违背作息规律”如何界定,如此说来,IT人员、出租车司机和媒体从业人员是否都不能租房?更有网友抨击制度十分不人性化,调笑北京警方“干涉得太宽了”。
北京新规出租房“五不租” 据报载,为提高出租房主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北京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出租房主守法履责达标建设”活动,并集中检查出租房的“五不租”情况,即: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不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人员不租;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不租;所租房屋用于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的人员不租;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可疑的人员不租。警方再次重申,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网友声讨:三班倒的人去睡大街?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就高呼该项规定的制定“太有才了”,“笑死人不偿命”,并反问何为“违背作息规律”,河北网友问:现代人作息有规律吗?卖菜的早晨两三点就起床,算不算违背规律?夜班的凌晨一两点才能到家,算不算违背规律?如此看来,“CCTV和新华社的记者都不用上班了”,“出租车司机和程序员也都不用开工了”。有网友干脆呼吁:“三班倒的都不用干了,晚上电厂停产算了。”有IT从业者在网上的一番话获得了网友们的支持:“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违背作息时间。” 也有网友恶搞该项规定,有广州网友表示:“我是出租车司机,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出租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可疑的人员,我拒载。”还有网友表示:“水平太高了,仅仅几个字就解决了一大堆治安问题,希望将它发扬光大。”不少网友对该规定进行了调侃,称长此以往“房东都成了公安精英了”,法国网友道:“每天统一吹起床号,熄灯号,违者只能睡街上。”
规定愚蠢管理无能
在质问何为“作息规律”的同时,网友们也开始声讨该项规定,质疑北京公安这一新规“什么叫规律?什么叫正常作息?标准谁制定?”美国网友抗议道:“都什么年月了,还在实行这种家长式的管理方式?从事违法活动的不租我支持,但是什么叫违背生活作息?这干涉得也太宽了吧?”
美国网友更是直指这是“愚蠢的规定,规定越愚蠢,管理越无能”。有网友感叹道:“典型的为了方便自己执法,不顾广大劳动人民的现实生活的条例,坐在办公室用直肠阔肌想事情的官啊!”欧洲网友表示:“说人人都买房不现实,又不给租房……事不能做得太绝。”
东莞网友的一席话更是引起网友强烈共鸣,他表示:“只要你有钱,买房来干什么都行!而租房的大都是没钱的,所以就严查了。为什么不规定五不卖呢:买房养二奶的不卖;用贪污的钱买房的不卖;买了不住的不卖;已买了福利房的不卖;炒房的不卖。那么,中国的房价还会这么高吗?”
这是近日新闻比较热闹的一条,除了这条,还有下面这条:
今年电信和网通签订互不竞争协议后,宽带资费开始出现明降暗升。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正在全国部分城市开始推行包月限时政策,对新用户包月使用宽带进行时间限制,随之逐步取消以往的不限时、不限流量的包月资费套餐。广州电信昨表示暂无此计划。
宽带提速即变相涨价
今年以来,浙江、江苏等地电信企业开始推行“宽带限时”,对于2007年申请电信宽带包年业务的新用户或者是申请续费的老用户,电信将对他们每个月上网时间限制在270小时以内,超出部分将按照每小时2.4元来计算。
这些举措激起了当地用户不满,不少网友甚至发起了抵制活动。有用户在网上说,本来合同约定是包年,现在突然来一个每月限定270小时,超出限制时间还要收取2.4元/小时,这是单方面更改合约。
另一种“变相涨价”的方式就是宽带提速。目前,电信和网通正在全国进行宽带提速,可以预见,宽带提速必然会带动资费的提升。某门户网站的一项调查显示,有高达86.10%受调查者均认为现在支出的上网费过贵。
据记者了解,今年内,电信和网通在全国其他省份跟进推行宽带限时方案,只是时间早晚问题,不过是在价格和条件上略有差异而已。那么,电信和网通为何开始对包月进行限时呢?
他们主要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其一,中国网通等企业的骨干网传输相当紧张,目前兴起的P2P及BT下载等视频应用,占用了大量的带宽,消耗了运营商巨大的运营成本,但运营商从中收不到一分钱。
其二,宽带正构成电信和网通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从近期两大固网运营商发布的财报来看,受到手机资费下调和语音通话移动化趋势的冲击,网通和电信在固话业务方面都失去了优势,不得不把重心转到宽带业务上去。
根源:两大巨头争回归垄断
有分析师表示,为了应对移动电话的竞争,在今年一季度,在主管部门批准后,中国电信和网通在一季度开始执行“南北协议”,放弃了全国性竞争,均在自己地盘内发展业务。而其他宽带运营商由于规模过小而无法跟两大固网运营商形成有效竞争,这使得双方有条件在今年三季度开始大规模推进宽带限时政策。
看完了这两条新闻,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种闭门造车的想当然规定就是我们所谓的人性化么?真够没人性的。
再看看这个:
96%网民认为电信封杀多台电脑共享上网不合理
截至9月3日,超过30000人对电信封杀多台电脑共享上网的行为进行了投票。搜狐IT在8月31日报道新疆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封杀用户多电脑共享上网,网友对此话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搜狐IT制作的小调查小调查显示,超过96%的网民认为电信封杀多台电脑共享上网不合理,并有数百名网民在跟帖中贴出了电信封杀的其他城市。
电信封杀多台电脑共享上网不合理的根据是用户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互联网安全。在小调查中,近76%的用户表示多台电脑共享上网是允许的,仅10%的用户对此表示反对。
在针对电信封杀理由问题上,92%的网民认为电信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超过96%的网民认为封杀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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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反映已经有多个城市开始取消包年上网和限制上网,而更多的人则热衷于”晒”出电信和网通开始或已经封杀多台电脑共享上网的城市。
目前,网友已经”晒”出了以下城市的电信开始封杀多台电脑共享上网。其中包括湖北襄樊、山东新泰、扬州电信、湖北荆门、哈尔滨电信、烟台电信、珠海电信和泉州电信等近百个城市,网民同时列举了包括大庆网通、潍坊网通和东营网通在内的数十个城市也有类似封杀行为。(陈中)
以下是几名网友晒出的”封杀”通知:
甘肃省白银市
中国电信联合市公安局从7月21日到2007年11月31日清理整顿宽带接入,并且进行入户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规范整顿互联网接入服务秩序的通知
某某 用户(帐号:********):
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接入行为,规范本地互联网接入、信息服务管理秩序,有效维护互联网与信息安全,给广大互联网用户营造一个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白银市公安局与白银市电信局《关于规范整顿互联网备案及接入服务秩序的通知》精神,我们通过技术手段检测,发现你有”私自下挂”违法、违规互联网接入行为,限你在2007年8月31日前自动拆除下挂用户以及共享设备或到当地电信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白银市公安局 白银市电信局
二00七年八月八日
尊敬的客户:
为了向广大宽带网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近期我公司对现有宽带网络统一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宽带网络不支持多台计算机共用一个帐号上网。
如果您无法正常上网,请确认使用自己的宽带上网帐户,拆除连接的其他计算机,一小时内即可恢复正常上网,在正常上网后请及时登陆山东网通互联网业务客户服务系统更改密码,以免您的权益受到损害;尚未办理上网手续者,请到当地网通营业厅办理入网手续。详情请咨询10060,胜利分公司(原通讯公司)用户请拨打咨询电话180,或咨询当地营业厅人员。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中国网通集团山东省通信公司胜利分公司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同样是侮辱老师,礼仪之邦颜面何在?
先引用一则新闻:
……最近,芬兰一名中学生将一位女教师在晚会上唱卡拉OK的视频传到Youtube,并称其精神有问题。这名中学生遭到芬兰法庭罚款惩处。
维斯科将这段视频起名为“精神病院里的卡拉OK”,视频中提到老师的具体名字,并称这名女教师正在“精神病院的卡拉OK里疯狂歌唱”。
这是芬兰发生的第一宗和Youtube有关的名誉侵权案。案件主角名叫托尼·维斯科,今年只有十五岁。法庭判决他故意侵犯他人名誉成立,罚款九十欧元,另外还要赔偿当事人精神损失八百欧元,并且承担2200欧元的诉讼费用。
同样是侮辱老师,今年6月发生在海淀艺校的一幕让以尊师重道为传统的国民们汗颜了一把。我们来看看当时我们是个什么样的情形:(以下内容引自《南方周末》文章《海艺“辱师门”全记录》作者: 张英、朱晴依、师欣)
5月22日下午,海淀区艺术职业学校(以下简称“海艺”)的代课地理教师、70岁的孙辛卯遭遇了四十多年教师生涯中最“惨”的一课……
……
大驴脱口解说:“这他妈就是地理课。”某同学跟着起哄:“大驴,给大家表演一下,娱乐一下自己。”
大驴马上起身,走向正在教室左侧一边看书一边讲解的孙老师,试图摘下他的帽子。孙老师赶忙一闪身,夺下了自己的帽子。几位学生哈哈大笑,还有人问,“录下来了吗?”
回到自己的坐位上的大驴则一边笑骂,一边把一个空水瓶扔给了教室后排的强子。强子随手把空水瓶掷向了继续讲课的孙老师,没打中。前排的同学拣起瓶子回扔给强子说,“欠点!”
强子拿起自己桌上的另一瓶水,一边奋力晃动一边走向前台,将瓶盖对准孙老师喷去,口里还叫喊着:“干死你!”一旁的大驴指着孙老师骂道:“这就是一傻B!”
讲台上的孙老师转过身,气愤地说:“你们还上不上课?我一再讲你们不要影响别人听课,你这样,我怎么讲课?”
大驴应声说:“甭管我,您讲吧,我们这儿讲话,脑子在动着呢。”在场学生哄堂大笑,摄影者小阳干脆起身,给同学们拍起了特写。这时候大驴又走到了讲台上,一边试图摘去孙老师塞在胸前口袋里的月票卡,一边大喊:“老师,问您一问题。”
……
据知情学生讲,这种事情已经司空见惯,相关校领导也是完全视而不见。如果不是视频传到了网上,如果不是网友们自发的到校门口抗议,如果不是媒体迅速对此事做了大量的报道,如果……假如这些如果都没有实现,这位老师一定还继续生活在没有任何人格尊严可言的环境之中。
呵呵,看看对比,我们还要说什么吗?虽然最后我们看到了学生向老师的“道歉”,但是我认为这种能对这老师明目张胆喊“傻B”的学生嘴里说出的“对不起”有什么意义可言。同时,也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感到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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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月13日,你还记得吗?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制造卢沟桥事变,侵占平津以后,又准备对上海发动大规模进攻。8月9日,日军蓄意制造事端,派遣驻上海陆战队第一中队长大山勇夫和一等水兵斋滕要藏乘军车闯入虹桥中国军用飞机场,遭到中国守卫士兵的阻拦后,他们竟开枪打死一名机场卫兵。中国军队进行自卫反击,当场将日军官兵二人击毙。日本帝国主义以虹桥事件为借口,命令大批日军陆续登陆,派飞机在沪宁、沪杭线上空侦察。

8月13日,日军向上海大举进攻,以租界和黄埔江中的军舰为作战基地,炮击闸北一带,中国军民奋起反击,这就是“八·一三”事变。在全民抗日浪潮推动下,国民党政府第二天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书》,宣告“中国决不放弃领土之任何部分,遇有侵略,惟有实行天赋之自卫权以应之。”当地中国驻军第九集团军在总司令张治中的指挥下,奋勇抗击日本侵略军。8月14日,日守军开始总攻,空军也到上海协同作战,15日,日本正式组织上海派遣军,以松井石根大将为司令官,率领两个师团的兵力开往上海,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张治中决心扩大战果,对日本侵略军发起全线进攻,出动空军轰炸虹口日军司令部,双方展开激烈战斗。

上海抗战是中国军民共同抵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壮举,战争持续了三个月,日军投入10多个师团、30多万兵力。中国军队英勇战斗,沉重打击了日本侵略者。但是由于国民党政府采取单纯防御的战略方针,不敢发动群众抗日,反而妄图借抗战的机会,达到消灭异己的目的,使中国军队付出极惨痛的牺牲后,不得不撤离上海,11月12日,上海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张治中被免去各种职务。
“八·一三”以后,日军对上海的进攻直接威胁着蒋介石的统治中心南京,也威胁到英、美帝国主义的在华利益,这就使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增调军队,实行抗战政策。从此,中国人民的抗日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起来。
《国家教育考试法》,一个大笑话
今天上悠酷看视频,忽然看到一条关于销售考试作弊器的视频,各种作弊产品层出不穷,除了微型耳机之外,还有“作弊钱包”、“作弊鞋”等产品。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调查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在采访中称国家教委正在委托“专家”对考试法进行调研和制定,而网上也早已有消息成高考作弊最多判7年的消息。卢副院长在采访中提到,国家要把考生诚实守信的考试行为做为底线,任何作弊行为都要受到考试法的追究。
看到这里,我感受到一种实实在在的悲哀,多年来,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之争一直没有任何结果和实质性的内容被定制出来,注重学生素质的“3+X”考试方法也完全被歪曲。结果,任何一次大型考试要选拔的,全部都是全才而非人才。
所谓考生的诚信,是一个道德上的问题,你只能通过长期对学生的影响和培养这种意识来达到。难道依靠一个所谓的考试法就可以制止作弊行为吗?我认为考试作弊这种从中国封建社会就流传下来的歪风劣习,恰恰是不合理的教育制度和全社会对人才的歪曲定论而造成的,并非全部是考生的责任,而这样一个“考试法”却把考生做为首要目标,对考生的行为做出种种限制,而对各种地方教委长期不作为行为没有任何的规范作用。比如前些日子焦点访谈就报道了河南一些地方有组织、有后台的替考、改动学生报名信息等舞弊行为,而涉嫌舞弊的某高考办人员和某学校副校长得到的也仅仅是撤职处分。我对法律不是很了解,难道没有考试法就没法对这些人定罪么?以权谋私难道不可以进行刑事处罚么?行政处罚的力度之薄弱,相信大家也是可以明白的。这就像对待一个贪污巨款的高官,你给他一个开除党籍的处分就可以平民愤么?这种把手伸到国家,伸到人民口袋里的败类,“党”对他来说还能有多大意义?
我认为,“考试法”应该主要针对参与作弊的学生之外的所有靠手中的权力为考试作弊提供环境的某些职能部门,而考生并不是作弊行为的始作俑者。几千元一套的作弊器材都是学生家长掏腰包,而考生自然是无法负担如此昂贵的作弊费用的。全社会的诚信没有达到一定标准,没有人把高考真正当成对学生志向的一次分流,而是考核学生是否是一个全才。学校对人才的选择也还完全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条条框框之上,有才的学生因为一些毫不感兴趣的科目的阻挠无法得到自己真正想要去努力的科目的高等教育,这难道不比考试作弊更加悲哀么?我高中时候学的是美术设计,学校里与我们一起备战高考的,还有大量的所谓复读生。其中有一个师兄,实际年龄已经有25岁了,绘画水平甚至与我们的专业课老师水平相当,却年年因为英语成绩问题被高等美术学院拒之门外,难道这就是我们所提倡的素质教育吗?这就好比一个厨师,拥有无比高超的厨艺,却因为不会用英语报菜名就被大饭店解雇一样可笑。菜名自然应该由训练有素的侍者去报,我的本职工作是做菜的,你凭什么要求我样样精通?
年年高喊素质教育,却换来了一部“国家考试法”,教委,我真服你了。
露一点不伦不类 杨依彤是佳人还是夹人?
强烈建议十八岁以下人士及刚吃过饭的回避此文,如看后24小时内出现不适症状,请前往十八摸治疗。
上大学的时候,死党们就说我是妖精变的.说的没错,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妖精.又爱又恨.有些东西就是天生的.比如我自己就是个天生的做情人的料.从上大学开始,就不断有人来找我谈情说爱.大部分都是大我好多的叔叔级别.承诺着车子,票子,房子在我面前乱飞.我可不想人见(贱)人爱的.所以大多都是怏怏而归.——杨依彤
看到这段文字,我还以为是三流色情小说的开场独白,再往网页上面看,“我酷”两字赫然入目,才想起来这是一段“佳人”的自我介绍。本着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意志力和不见脱光不闭眼的色心色胆,我继续看下去。
我就是个喝江水长大的小女人.有着重庆女人一味的泼辣和耿直.智商还可以.但也不至于象某些不要脸的人说自己智商145.漂亮的都没她聪明.聪明的没她漂亮.实际上连大学的本部都上不了.花了点银子去上二级学院.摸样长得去解放碑晃悠也就75分以下的人.我的小样不说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那去解放碑走两圈也算得上90分以上的人.我比较自豪的是有一双从上初中起,男生就惦记的美腿.知道现在在公司,男同事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夏天我尽量多的穿裙子.男同事们都喜欢叫我教主.因为我是有别于她们那些欧巴桑的。女同事都喜欢在背地里叫我教母(叫母).她们以为我这样的人在床上就一定很浪.没关系,当女人说你风骚的时候,你做女人已经成功一半了。我受得起.
小议:我相信二级学院的也分得清中英文标点,您这水平也……
我看到这里,已经忍不住想去注册一个帐号看看那个对游客屏蔽的图片了(似乎听见了几声坏笑,谁笑的大家可以猜测一下)。激活帐号之后就看到这位佳人了……


看到这里,我不禁为那些“叔叔级别.承诺着车子,票子,房子在我面前乱飞”的人感慨,你们啥眼神啊?《侏罗纪公园》“逛”多了还是《断背山》看多了?你说你想换换口我倒是信,可您也找个食草的行么?静找这食肉的,我们真吃不消。。。
喝了口速溶咖啡~抽了口4块钱一包的红梅,继续强打精神看下去……
我一直觉得自己最美的不是我那双美腿和时尚的外形.我觉得最美的是我工作时的认真,进取的样子.是我让客户从拒绝到接受,最后成功签单的喜悦.是得到客户树起的拇指.我很反感别人夸奖我好漂亮.我更喜欢听到的是,你是个智慧的女孩子.外形美丽得到男人的夸赞不是本事,从心里上征服一个男人才是本事.
我顿时语塞……我要是你客户我很抱歉不能给你拇指,只能给你个中指
莫非你喜欢粗一些的?……
没办法,对俺这样的色狼来说,图片才是王道…… 列位上眼哪!

这就是传说中“一双从上初中起,男生就惦记的美腿”
看看胯骨部分,再看看大腿後半部分的曲线,在看看她“性感的脚踝”,根据我多年经验,此人的皮肤应该能达到0号的标准(砂纸见过么?)。再看看人家自己的介绍:
我比较自豪的是有一双从上初中起,男生就惦记的美腿.知道现在在公司,男同事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夏天我尽量多的穿裙子.
额滴神那!要么是重庆地区的初中还没普及眼保健操,要么就是那边依然流行“暗黑破坏神2”(知道有个宝物叫“维特之脚”么?对,就那个长得像皮搋子似的那玩意)
原来“去解放碑走两圈也算得上90分以上的人”都这模样:

下面我再分别摘一部分言论给大家欣赏:
我一直觉得伶牙俐齿和聪明的头脑是上天赐于我的

我还不想费什么脑子去取艺名.我就用我老爸老妈给我取的名字.我就叫杨依彤.你看现在网上有几个叫真名的.什么芙蓉姐姐,二月丫头,还有早期的流氓燕阿姨.木子美姐姐.还有我们这woku的什么张怀旧.棉被人.菲主流…你们有本事写东西,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非得起个什么不入流的名字.我就用真名,写真事.要不都是写瞎编乱造.简直是侮辱人民大众的智慧.

就您这露一点你还好意思笑话人家竹影青瞳、流氓燕?



